DNV 扩大了排放法规,以减少停靠加州港口的远洋船舶的排放。
DNV 扩大加州港口排放法规范围
2020 年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 (CARB) 泊位法规将要求油轮和滚装船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在加州港口停泊时使用 CARB 批准的排放控制策略 (CAECS) 。
船级社 DNV 已公布有关该法规即将实施的下一阶段的详细信息。
2020 年《泊位管理条例》要求所有远洋船舶运营商和码头运营商报告每次访问加州任何海运码头的情况。但是,只有集装箱船、冷藏货船和游轮有排放控制要求。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以下情况须遵守排放控制要求:
散货船和普通货船没有排放控制要求,但它们有访问报告要求,该要求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2020 年法规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生效。
该法规的下一阶段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生效,届时排放控制要求将适用于访问加州任何码头的油轮。
受管制的排放物包括氮氧化物 (NOx)、颗粒物 2.5 (PM 2.5) 和活性有机气体 (ROG)。主要管制方包括船舶运营商、码头运营商、加州港口和 CAECS 运营商。
船舶和其他受监管方有以下合规选择:
CARB 制定了强制处罚政策,并将调查任何潜在违规行为。如果公司被视为不合规,可能会发出违规通知。
每次违反规定都可能受到经济处罚。所有受监管方,包括船舶运营商,都可能受到不合规处罚。
今年早些时候,数字解决方案提供商 zero44 和 DNV 旗下独立海事云平台 Veracity 宣布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为其客户提供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 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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